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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改革新政策:2015年起不招七年制新学生

2015-08-29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法律法规

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近日在京召开。会前,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作出了部署。根据《意见》,自2015年起不再招收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而是实施以“5+3”为主、“3+2”为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临床医学专业改革新政策:2015年起不招七年制新学生
某医学院毕业典礼上,学生拿着硕士毕业证书

政策

“5+3”为主“3+2”为辅提升临床实践能力

  据了解,目前的临床医学本科教育是七年制,临床医学专科教育是五年制。作为近期任务,《意见》对临床医学教育的学制做了具体的改革:要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近日就《意见》内容作了具体解读,袁贵仁表示,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群众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现在老百姓反映的“看病难”,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看好医生难”。缓解“看病难、看好医生难”,根本出路在于深化医学教育改革,为医疗卫生事业提供更多更高水平的临床医师。

  袁贵仁还表示,贯彻落实好这一文件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医学院校的主要任务,特别是要集中精力抓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1.着力深化临床医学专业5年制本科教育改革;2.加快构建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密衔接的教育制度;3.全面深化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改革;4.大力加强医学生医德教育;5.深入调整医学教育结构,更好适应卫生行业需求;6.切实强化推进改革的机制和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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